概述:岳阳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地方海事局牌子,为正处级。
(一)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市公路、水路、民航、铁路和邮政行业发展,优化交通运输资源配置,促进交通运输方式相互衔接融合。
(二)负责组织拟订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交通运输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和规范性文件起草或制定;参与拟定全市铁路、轨道交通、民航、通用航空等发展的策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铁路、高速公路、水路、邮政等单位涉及地方的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铁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负责全市道路、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水路、铁路、民航等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参与制定交通行业运价和收费标准。
(四)负责权限内水上交通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划定或调整禁航区、交通管制区、港区外锚地、停泊区和安全作业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负责船员考试发证、船舶污染防治、船舶检验和渔船检验等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指导、监督、协调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权限组织或参加行业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交通线路网运行检测和协调;承担全市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市交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权限内全市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负责权限内公路、港口、桥梁、渡口、航道、隧道的行业管理。
(七)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并负责相关建设的造价控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权限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养护。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权限内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权限内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和干线航道行政执法。
(九)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优化营商环境、平安建设、诚信体系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领域信息化建设,承担信息监测统计、分析、发布等工作。
(十)负责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的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有关物流工作方面的分工。市交通局负责组织拟定交通物流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物流的行业管理。市发改委负责拟定全市物流业发展的策略,统筹协调全市物流业发展,拓宽融资渠道。
姓名:刘爱军
职务: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爱军,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湖北随州人,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国,研究生文化。
姓名:张建辉
职务: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负责机关日常管理、信访维稳、新闻宣传、文明城市创建、信息化建设、政务信息、网络安全与舆情处置、热线电话受理、修史编志、绩效考核、血防、机关后勤保障、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交通投融资管理、局直系统党群、交通运输行业“两新”党建、工会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信访科)、财务科、机关党委、交通工会、机关工会。联系市洞庭湖大桥养护中心。
张建辉,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湖南岳阳人,1988年6月参加工作,1993年4月加入中国,研究生文化,高级经济师。
姓名:戴武会
职务: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水路运输、水运项目养护管理、港口和航道管理(含长江砂石转运协调)、地方海事、河长制、船舶船员管理和局直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宣传及意识形态工作、机构改革、联点帮扶、精神文明建设、援疆、统战、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社团协会、纪检监察、老干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港航管理科、船舶船员管理科、人事科、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联系市水运事务中心。
戴武会,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湖南岳阳县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加入中国,大学文化。
肖强,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湖南长沙人,1992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研究生文化。
姓名:孙晓红
职务: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负责综合规划、计划统计、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水运建设、民航基本的建设、站场建设、交通科技、招商引资、港口岸线使用审核、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农村公路建管养、交通建设质量安全、行业乡村振兴及实事办理、对外新闻发布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综合规划科、基本建设科、公路养护管理科、农村公路科。联系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市交通质量和安全监督站。个人简历:
孙晓红,女,汉族,1968年12月出生,河南驻马店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研究生文化,高级工程师。
姓名:李志勋
职务: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交通物流、地方铁路、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改治理、民航运输、政策法规、平安建设、“三乱”治理、行政审批、交通战备等工作,归口管理禁毒、反恐、扫黄打非、优化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物流管理科、铁路和民航管理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交通战备科。联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个人简历:
李志勋,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湖南华容县人,1986年11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大学文化。
姓名:黄宇辉
职务: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道路运输、疫情防控、春运、环境保护、打击走私、成品油价格补助申报审核、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管理、高考学考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监督、交通秩序整治、交通应急管理、抢险救援、防汛抗旱、消防、打击跨境突出犯罪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运输管理科、公交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市交通应急办公室)。联系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湖南龙骧神驰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简历:
黄宇辉,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湖南岳阳人,1993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大学文化。
殷宏亮,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湖南株洲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国,大学文化。
卢志平,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湖南临湘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3月加入中国,大学文化。
熊少先,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湖南南县人,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大学文化。
李中汉,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湖南临湘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大学文化。
黄河,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湖南平江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大专文化。
(一)办公室(信访科)。承担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日常工作,拟定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承担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信息、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与舆情处置、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受理 12345、12328 热线电话,并协调相关科室办理;归口管理信访、维稳、新闻宣传、接待、督办、建议提案办理、文明城市建设、修史编志、交通绩效、血防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承担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策略、政策和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公共交通、物流业发展、轨道交通、智能交通、铁路专用线、民航等交通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重大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承担港口岸线使用审核有关工作;承担交通科技、招商引资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
(三)基本建设科。承担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水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权限内国省干线公路(含农村公路的大桥)、水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变更、造价控制、项目竣(交)工验收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承担权限内交通运输重点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承担业务领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资质管理、信用评估、信息统计、反恐有关工作。
(四)运输管理科。承担指导、监督、协调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辅助业工作,组织拟定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权限内道路运输市场及相关辅助业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道路客运站站级、服务的品质等级评定工作;协调国省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道路运输,承办全市春运日常工作;承担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资质管理、信用评估、信息统计、反恐、禁毒、扫黄打非、防汛抗洪有关工作;归口承担行业环境保护、打击走私、成品油价格补助申报审核和监督工作,参与行业运输市场的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制定。
(五)公交管理科。承担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业务工作,拟定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权限内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业服务的品质考核工作;承担业务领域成品油价格补助申报、审核和监督工作;承担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资质管理、信用评估、信息统计、反恐、禁毒有关工作;归口承担高考学考运输服务工作。
(六)物流管理科。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战略、规划,拟定交通物流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快递行业工作;承担指导、监督全市物流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工作;承担推进物流公司提质升级和物流信息化建设,协调物流行业多种运输方式的融合发展工作;承担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资质管理、信用评估、信息统计、反恐、禁毒、扫黄打非有关工作;联系岳阳自贸片区有关工作。
(七)港航管理科。承担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水路养护、运输和海事工作,组织拟订有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编制水路设施养护相关资金计划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水路养护工程质量安全和定额、造价控制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权限内港区水域、陆域、岸线、码头和港口公共设施、港口经营市场、水路运输市场及相关辅助业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承担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重新认定工作;指导、协调权限内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港口设施保安等工作;承担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成品油价格补助申报、审核和监督工作;承担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资质管理、信用评估、信息统计、反恐、打击走私、禁毒、扫黄打非、防汛抗洪、河长制有关工作。
(八)船舶船员管理科。承担权限内船舶登记和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发证管理工作;指导、管理船舶安全监督和进出港报告工作;承担权限内船舶(含渔船)、水上设施及船用产品实施检验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船舶检验中心依法依规运行;承担船员服务簿、普通船员适任证书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发放管理工作;承担二、三类船员、引航员的考试监督、发证管理工作;承担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信用评估、信息统计、反恐、禁毒有关工作。
(九)公路管理养护科。承担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基础设施养护、运营、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指导、监督、协调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路网运行监测、抢通保畅和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工作;承担权限内国省干线公路行业管理、养护市场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承担权限内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安全和定额、造价控制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国省干线公路调查、路况技术标准评定工作;承担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资质管理、信用评估、信息统计、反恐有关工作。
(十)农村公路科。承担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农村公路(含危桥改造、安保设施和渡改桥)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运营、管理工作,组织拟定有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农村公路路网运行监测、抢通保畅工作;承担权限内农村公路行业管理、养护市场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承担权限内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安全和定额、造价控制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承担全市农村公路调查、路况技术标准评定工作;归口承担交通行业乡村振兴、农村实事办理工作;承担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资质管理、信用评估、信息统计、反恐有关工作。
(十一)铁路和民航管理科。承担指导、监督、协调民航、铁路基础设施养护、运营、管理工作;承担权限内民航运输市场及相关辅助业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市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地方铁路(含城际铁路)、合资铁路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建设管理安全监督等职责;参与相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承担铁路沿线(红线外)安全环境整改治理,按规定协助做好国家铁路、国家铁路运输企业实际管理的合资铁路道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业务领域安全监管、资质管理、信用评估、信息统计、扫黄打非、反恐、禁毒有关工作;参与行业运输市场的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制定。
(十二)法制科。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立法协调工作,统筹起草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局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以及市本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承担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承担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全市公路、水上“三乱”治理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各相关科室开展业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局行政应诉工作,归口管理平安建设、普法、法律顾问工作。
(十三)行政审批科。组织拟定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有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指导行业“放管服”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权限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调整相关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和许可,组织协调和督办有关业务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各相关业务科室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承担政务服务有关事项的统计分析工作;归口管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
(十四)安全监督科(市交通应急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协调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权限内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市级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行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协调工作,按权限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归口承担行业抢险救援、防汛抗旱、消防等工作;承担全市行业应急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
(十六)审计科。承担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行政审计政策法规工作;拟订全市交通行业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承担局属单位内部审计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对局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和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等审计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市本级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维护项目预决算审计工作;承担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负有监督责任的其他相关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
(十七)人事科。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社保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选拔、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因私出国(境)管理等事项;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行业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和考核工作;归口管理意识形态、联点帮扶、精神文明建设、援疆、统战和局管社团相关工作。
(十八)财务科。组织拟定全市公路、水路、铁路行业财务、会计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交通各项资金的绩效管理、拨付和监督工作;承担交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交通投融资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基础设施产权转让的审查报批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直属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决算的审查、报批和公开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含道路运输、公路路政、城市客运、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的方针、政策和法律和法规规章;参与拟订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编制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划;拟定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有关法律和法规赋予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客运、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强制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能。
(三)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指挥、协调;依法制定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程序、标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重大复杂交通运输违法案件、跨县(市、区)交通运输违法案件,全市境内107国道和高速公路的路政、运政违法案件,市中心城区(含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客运、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违法案件,以及君山区、云溪区干线公路的公路路政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举报、服务投诉及违章抄告等事项的受理、处理等工作。
(四)负责依法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违规经营行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运输,联合整治非法营运,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六)参与交通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做好道路运输、城市客运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七)参与全市节假日运输、重大物资运输、抢险救灾、交通战备等应急运输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合运输工作。
(一)综合科。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负责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管理、新闻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建设等日常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人事科。承担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财务预(决)算编制、财政资金审核报批、财务日常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内部财务审计等工作。
(四)安全科。负责组织实施权限内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负责交通运输责任事故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总和上报;参与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跟踪和督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整改;负责应急维稳工作。
(五)执法协调科。负责跨行业、跨地区联合执法行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支队内部联合执法行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异地违章抄告的交办、反馈和汇总。
(六)运输市场秩序科。负责市中心城区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秩序的监督整治,对运输企业、站场的经营行为组织行政检查;指导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协助做好交通战备公路运输保障工作。
(七)路域环境科。负责维护全市境内107国道和高速公路、市中心城区普通公路和君山区、云溪区干线公路路产路权和路域环境;承担路路结合、路警结合、路地联动工作;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组织爱路护路公约签订。
(八)质量信誉科。参与交通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做好道路运输、城市客运行业服务的品质信誉考核工作。
(九)后勤装备科。承担装备及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协调物业管理服务。
(一)直属一大队。负责全市重大复杂交通运输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并且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专项行动;负责跨区域联合执法的组织和实施。
(二)直属二大队。负责对支队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纠察不当执法行为;协助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专项行动,协助查处全市重大复杂交通运输违法案件。
(三)直属三大队。负责跨行业联合执法的实施,配合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办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协助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专项行动;协助查处全市重大复杂交通运输违法案件。
(四)公路路政执法大队。负责全市境内107国道、市中心城区普通公路和君山区、云溪区干线公路公路路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涉路违法案件,维护路产路权。下设2个中队,规格为副科级:一中队负责全市境内107国道和岳阳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通公路及云溪区干线公路路政执法;二中队负责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普通公路和君山区干线公路及洞庭湖大桥范围的公路路政执法。
(五)高速公路执法大队。负责全市范围内高速公路的运政、路政执法工作。下设4个中队,规格为副科级:一中队负责G4京港澳高速岳阳路段运政、路政执法;二中队负责G0422武深高速岳阳路段运政、路政执法;三中队负责G56杭瑞高速、S71 石华高速岳阳路段运政、路政执法;四中队负责G0421许光高速岳阳路段运政、路政执法。
(六)超限治理执法大队。负责依法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下设5个中队,规格为副科级:-
中队负责建新超限超载检测站的日常管理和执法;二中队负责洞庭湖大桥超限超载检测站的日常管理和执法;三中队负责云溪超限超载检测站的日常管理和执法;四中队负责新开塘超限超载检测站的日常管理和执法;五中队负责通海路超限超载检测站的日常管理和执法。
(七)客运执法大队。负责市中心城区道路旅客运输、客运站场的道路运政执法工作,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营运。
(八)货运物流执法大队。负责市中心城区道路货物运输、物流业的道路运政执法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九)公交执法大队。负责市中心城区城市客运的道路运政执法工作,查处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和城市公共汽车的违章经营行为,打击城市客运非法营运。
(十)交通工程建设执法大队。负责查处权限内交通建设市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参与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驾培维修执法大队。负责指导全市驾培、维修行业的专项及综合执法行动;负责市中心城区汽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相关行业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法制大队。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负责支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查;参与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业普法;负责执法证管理、执法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协助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支队法律事务;负责行政执法案例的编纂工作;负责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文书、执法程序进行指导。
(十三)机动应急大队。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现场调度、指挥;负责协助处理“两客一危”较大事故;参与交通运输行业不稳定事件的处置及重大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根据省市应急救援要求,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建设。
(十四)行政处罚中心。负责支队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制作、立卷归档、统计上报等工作;做好案件的移交、登记及相关证据证物的保管等工作;负责行政处罚结果通报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十五)信息指挥与投诉受理中心。负责执法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及运行维护;负责执法信息、车载网络通信及数据的采集、处理、分析、传递、统计等应用管理;负责执法数据和信息共享、信息发布、信息安全等工作;负责舆论引导、舆情监控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相关投诉问题的受理、自办、转办、督办和回复等工作。
市交通质量和安全监督站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
2.负责权限内公路、水运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建设价格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3.负责权限内公路、水运等建设工程日常巡查和有关技术专项检查工作;协助开展行政检查工作。
5.负责交通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决算及招标标底审查的事务性工作;
6.负责权限内公路、水运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隐患、安全事故、失信行为和造价问题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参与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
7.负责权限内公路、水运等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估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监理和检验测试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资质资格情况和从业行为监督的行政辅助工作。
1.负责交通建设工程建设价格资料调查、收集、整理,为编制计价依据提供服务;负责定期发布各县市区交通建设工程材料参考价格。
(一)综合部。承担文电、会务、安全、保密、人事、宣传、信访、档案、政务公开管理等工作。
(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承担受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的行政辅助工作;参与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登记审查工作;承担制订年度项目质量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项目交工验收验证性检测与竣工验收质量鉴别判定工作;参与公路工程质量上的问题的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部。承担受监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的行政辅助工作;参与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登记审查工作;承担制订年度项目质量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项目交工验收验证性检测与竣工验收质量鉴别判定工作;参与水运工程质量上的问题的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安全生产监督部。承担受监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制订受监项目年度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受监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登记审查和受监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估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受监项目施工安全信息上报工作;参与受监项目安全生产问题投诉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检测监理监督部。承担检测、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驻地监理机构、工地试验室、现场检验测试的项目的信用评估初审和业绩登记工作;承担工地试验室登记备案、工程质量抽检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受监项目竣(交)工检测报告材料审核以及对项目交工实施检测核验和项目竣工实施复测的事务性工作。
(六)行业服务部。承担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申请受理工作;承担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质量安全事故、失信行为和造价问题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七)财务部。承担财政资金预(决)算编制、财政资金审核报批、会计核算、非税收入征收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等工作。
市交通建设工程建设价格所。承担交通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决算及招标标底审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工程建设价格监督、制定造价监督计划及交通建设工程建设价格信用评估初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工程各类定额及其补充定额的调查、测定及编制工作,收集、发布工程建设价格和地方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参与交通建设工程概算、竣工决算及合同价执行情况报告的审查工作;参与交通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审查、交通建设造价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审核检查;承担造价人员执业培训及考核、交通建设工程建设价格争议调解等工作。
概述: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
1.参与拟订全市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铁路运输、交通科技信息行业地方性法规、政策以及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实施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权限内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地方铁路运输行业运行发展、管理服务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权限内交通运输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辅助工作以及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的事务性工作。
3.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市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机动车维修市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行业统计分析、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质量信誉考核和相关政策性补助资金审核申报的行政辅助工作;参与制定和调整道路运输、城市公交行业的价格标准和收费标准。
4.负责权限内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异动办理、技术等级评定及道路运输站(场)资质等级评定、建设管理等相关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城市出租汽车运力投放的行政辅助工作。
5.负责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试(考核)、认定、继续教育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组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员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改治理、铁路施工工程质量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重点项目前期有关事务性工作。
7.负责交通战备、春运、重大节假日运输、重点物资运输、抢险救灾等应急运输保障事务性工作。
(一)综合部。负责中心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安全、保密、宣传、信访、档案、政务公开管理等工作。
(二)安全法务部。承担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铁路运输等行业法律和法规宣传和平安建设等工作;承担权限内行业安全巡查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三)运输服务部。承担道路运输、铁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行业相关行政审批、质量信誉考核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客货运输和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的统计分析、抽样调查及发展预测、生态环保、节能减排、政策性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出租汽车运力投放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车辆技术事务部。承担营运车辆(含驾驶员教学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和年度复核的行政辅助工作。
(五)战备应急部。承担交通战备节假日道路和铁路运输、重点物资运输、抢险救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保障事务性工作。
(六)项目服务部。承担组织对全市三级以上站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和审查;承担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前期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七)科技信息部。承担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政务信息、网络安全、成果推广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道路运输服务行业 12345 服务热线接处工作;承担道路客货运网络站点平台备案的行政辅助工作;
(八)驾培维修市场服务部。承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机动车维修市场的统计分析、质量信誉考核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和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节能减排的行政辅助工作。
(九)人事部(财务部)。承担人事管理、教育培训、专业方面技术职称评聘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财务预(决)算编制、财政资金审核报批及绩效管理、财务日常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
(一)市营运车辆管理所。承担营运车辆(含驾驶员教学车辆)年度审验、异动办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客运、货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及相关服务业质量信誉考核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包车客运标志牌配发、备案、出租汽车行业星级服务等级考核与评定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城乡客运一体化、道路运输领域生态环保、汽车客运站场级别划分和建设的验收与评定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市从业人员管理所。承担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规模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承担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员教育、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考核)、出证、换补证、联合惩戒、诚信考核及认证认定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组织开展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三)市铁路管理所。承担境内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地方铁路(含城际铁路)、合资铁路运输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铁路道口安全管理、沿线安全环境整改治理、应急管理、护路联防、安全事故调查、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参与地方铁路运输及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
市水运事务中心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
1.参与拟订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相关事务性工作。
2.负责水上交通通航秩序及通航环境管理、港口码头及其作业污染水域管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及涉水工程管理、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组织水上搜救、沉船沉物打捞及水上应急救援等技术支撑工作;负责船舶污染防治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水上交通、船舶污染和港口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3.负责权限范围内船员、船舶登记、船舶安全监督和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4.负责船舶(含渔船)、水上设施和船用产品法定检验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指导协调工作;按规定权限对船舶设计图纸提出审查建议意见。
5.负责水路运输及运输辅助业市场、港口装卸搬运市场、船舶交易市场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防汛抢险和水路战备运输等应急运输保障的行政辅助工作。
6.负责地方航道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地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所辖地方航道航标及助航标志的设置;参与协调水资源综合利用事务。
7.负责港口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信息收集、统计工作。
1.负责发布航道通告和航道水情通报,向进出港船舶船员发布航行有关安全信息和提供咨询服务等工作。
(一)综合部。负责中心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安全、保密、人事、宣传、信访、财务、档案、政务公开管理等工作。
(二)安全法务部。承担水上交通、港航管理等行业法律和法规宣传和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等工作;承担与中心有关的法律事务;承担行业安全管理、船舶防污管理、搜寻救助、沉船沉物打捞应急处置、航行通(警)告发布、相关事故分析调查处理的事务性工作。
(三)船舶船员部。承担船舶登记发证和船舶进出港报告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船员信息采集、录入、统计工作;承担船员、引航员考试及船员违法记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船舶登记档案和二、三类船员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四)港航运输部。参与拟订港口、岸线、码头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新建、改建工程计划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辖区水域、陆域、岸线、码头和港口公共设施、港口经营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资质监督管理、年度核验以及港口码头安全生产、污染防治、战备运输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涉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以及涉航施工审批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所辖地方航道航标及助航标志的设置工作;承担港航及水运业务统计工作。
(五)装备信息部。承担制定和实施船艇、车辆、监控救援设备、办公设施的购置、新建、改建、维修计划,对使用单位设备设施管理养护情况做技术指导和考核;承担中心信息化管理、建设和信息安全管理及信息化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六)水上环保事务部。承担防治港口码头、船舶及其作业污染水域监管指导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运行的业务指导及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港口码头、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及统计分析的工作。
(一)市水上交通应急救援指挥所。承担中心视频监控值班和组织水上搜救、沉船沉物打捞及水上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承担湘江干线扁山北尾与龟山嘴连线以下至洞庭氮肥厂斜坡码头上沿线水域水上交通与港口岸线管理、港口码头与船舶安全生产管理、港口码头与船舶污染水域管理、港口与水路运输管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与涉水工程管理、港口安全生产与水上交通事故以及港口与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辖区地方航道管理及养护、船员管理及船舶进出港报告和危险品船舶进出港申报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对辖区营运船舶和渡运船舶(含渔船)检验发证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市沿江港口事务所。承担洞庭氮肥厂斜坡码头至云溪区陆城镇新港村六组之间港口岸线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辖区港口安全生产管理、港口码头防污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对港口经营市场、理货市场、水上旅游客运市场、危险品装卸作业等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辅助工作;根据相关协议,参与长江砂石锚地管理、服务工作。
(三)市船舶检验所。承担船舶(含渔船)、水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船用产品法定检验以及船舶设计图纸审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船舶修造企业的适检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船舶法定检验质量体系运行的指导协调工作;承担水上事故有关船舶检验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船舶技术档案维护、管理工作。
概述:市洞庭湖大桥养护中心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公路桥梁养护工作有关法律和法规、方针政策,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参与拟定大桥管养、安全风险防控等行业规划计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协助组织实施。
3.承担大桥区域内安全生产、平安建设、桥面安全运作、桥梁运行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等工作;承担大桥结构安全检测等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大桥日常养护、大中修、新建、改建工程的组织实施,桥区绿化美化亮化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桥梁养护市场监管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大桥路产维护及巡查的行政辅助工作;配合执法机构对大桥路产损坏赔补偿进行调查取证,执行路损恢复预算与计划。
5.承担大桥结构健康监测、数据统计及科学管养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大桥实时监控及“两客一危”、超限运输车辆治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6.承担大桥节假日运输、抢险救灾、反恐防暴、交通战备、处置突发事件等应急保障工作。
(一)综合部。负责文电、会务、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日常事务;负责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中心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查督办;承担信访、提案办理、信息化建设、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人事部。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人事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财务部。负责财务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负责财政资金审核报批、财务日常管理和会计核算;承担内部财务审计等工作。
(四)养护技术部。负责大桥养护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大桥养护市场监管行政辅助工作;参与拟订全国公路桥梁养护行业政策规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涉路(桥)行政审批的技术审核和涉路(桥)施工组织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
(五)工程计划部。负责拟定洞庭湖大桥长远维护规划和年度维护计划;负责大桥工程建设项目 的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变更、造价控制、项目竣(交)工验收等工作的行政辅助工作。
(六)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法律和法规宣传和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行业协调联络行政辅助工作;参与反恐防暴、安全事故分析调查,路损案件调查处理。
(七)战备应急部。负责大桥节假日运输、抢险救灾、反恐防暴、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保障组织工作。
(一)市洞庭湖大桥养护中心路产维护站。负责大桥路产登记、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桥梁结构和设施的巡查、检查,日常养护及绿化美化亮化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路产保护、桥梁大中修、新建、改建工程现场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大桥路损赔补偿的技术支撑工作;参与公路(桥梁)资产管理分工负责及协同联动相关工作;参与自然灾害、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稳定等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二)市洞庭湖大桥养护中心桥梁健康监测站(市洞庭湖大桥数据中心)。负责桥梁结构健康监测,信息收集及分级报送等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大桥科学管养等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大桥实时监控及“两客一危”、超限运输车辆治理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公路桥梁基础数据统计、动态更新等技术支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