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8日,晋江市农业乡村局农业综合法律大队在晋江深沪国家中心渔港展开法律查看时发现,闽晋渔05XX6正在进行渔船修补明火作业,渔船实践运营人在现场,作业区周边未装备灭火器、水桶等消防应急安全设备。经查询,该渔船未向渔港监督机构提交明火作业请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分规则》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则,晋江市农业乡村局农业综合法律大队对闽晋渔05XX6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作出正告的行政处分。
案子2:闽惠渔02XX8船长未依规则装备职务船员、超载人员、未按规则持有渔业船只证书案
闽惠渔02XX8船只所有人兼船长张某于2023年10月5日当航次,共搭载9名船员,未装备职务船员2名(助理船副1名、助理管轮1名),超载人员1名(该船核载人员8名),未按规则带着船只国籍证书、船只挂号证书、船只检验证书等证书文件。
按照《福建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方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则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分自在裁量基准一(试行)》,针对该航次未装备职务船员的行为,对张某处以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办理方法》第四十三条规则和《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分自在裁量规范》,针对当航次超载人员的行为,对张某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分;
鉴于闽惠渔02XX8承受查看时,虽未带着证书原件,但供给完好的证书手机相片备检,损害结果细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分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则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分自在裁量基准一(试行)》序号15,并参照《泉州市海洋与渔业范畴包括审慎监管法律“四张清单”(2024版)》不予处分适用条件做处理,对当航次未按规则持有渔业船只证书的行为,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不予行政处分;
案子3:闽惠渔08XX8逾越核定的航区飞行,使用渔业船只超载人员和未依规则装备职务船员和通过专业方面技能练习的其他船员案
根据闽惠渔08XX8供给的《国内海洋渔船安全证书》显现,该船核定载员6人,核定航区为沿海航区。2023年9月10日至20日当航次闽惠渔08XX8超航区飞行(台湾浅滩海域),超载人员(船上共有13人,超载7人),未依规则装备职务船员和通过专业方面技能练习的其他船员(缺配三级轮机长1名,1人未通过专业方面技能练习)。
按照《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只办理条例》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分自在裁量基准一(试行)》,责令闽惠渔08XX8不得再次超航区飞行,并处以罚款人民币600元的行政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办理方法》和《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分自在裁量规范》,对闽惠渔08XX8该航次超载人员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分,并暂扣渔业船员证书2年;鉴于2024年4月17日,闽惠渔08XX8增派三级轮机长1名,按照《福建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方法》的规则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分自在裁量基准一(试行)》,对闽惠渔08XX8未依规则装备职务船员和通过专业方面技能练习的其他船员的行为,责令不得再雇佣未通过专业练习的人员上船,并处分款人民币6000元;综上,责令闽惠渔08XX8不得再超航区飞行,不得再雇佣未通过专业练习的人员上船,并处分款人民币16600元整,暂扣渔业船员证书2年。
2024年2月23日,泉港区农业乡村和水务局接到厦门海警思明工作站移送闽泉渔01XX6违法线日在金门南面邻近海域被厦门海警抄获,根据福建省渔船动态监控办理体系显现,当日该船在港未出海。立案查询后发现,闽泉渔01XX6船私行拆开安全救助终端设备。
根据《福建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方法》第五十一条规则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分自在裁量基准一(试行)》,泉港区农业乡村和水务局对闽泉渔01XX6作出了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