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法则》:船员是指按照本法则的规矩获得船员适任证书的人员,包含船长、高档船员、一般船员。(留意:船长≠高档船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矩》,船员功能依据技能方面的要求分为:办理级、操作级和支撑级。
此外,按照航区类别、是否参与飞行或轮机值勤、不同分工和技能方面的要求等,还有不同的细化分类。
船长是指按照法则的规矩获得船长任职资历,担任办理和指挥船只的人员;高档船员是指按照法则的规矩获得相应任职资历的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通讯人员以及其他在船只上任职的高档技能或许办理人员;一般船员,是指除船长、高档船员外的其他船员。所以船长是高于高档船员的存在。
船只领导人,担任船只安全运送出产和行政办理作业,对公司司理担任。首要责任包含船只导航和飞行办理、船只运营办理、应对突发状况、船只文件和陈述等;担任领导整体船员遵循国家的方针政策,实行法则法规和公司下达的各项指示和规矩等。
首要甲板日常作业,帮忙船长做好安全出产和船只飞行,担任飞行值勤;主管货品装卸、运送和甲板部的保养作业;担任拟定并组织施行甲板部各项作业规划;担任编制货品积载方案、保护保养方案;掌管安全月活动和相关安全作业。
全船机械、电力、电气设备的技能总担任人。全面担任轮机部的出产和行政办理作业;查看轮机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实行,以使各种设备坚持杰出的技能状况。
在轮机长的领导下,参与机舱值勤,保护机舱正常的作业次序;主管推动设备及附加设备,锅炉以及光滑冷却、燃油、起动空气、超重动力和应急设备的运用和保护。
实行飞行和停靠所规矩的值勤责任;主管驾驭设备,包含帆海仪器和操舵仪等的正确运用和日常保护;担任帆海图书资料,布告及日常办理和更正作业,以及各种记载的登录。
实行飞行和停靠所规矩的值勤责任;主管救生、消防设施的日常办理和保护作业。
实行值勤责任,主管辅机及其隶属体系、应急发电体系与燃油柜、驳运泵、分油机、空压机、油水别离设备和污油柜的运用和保护作业。
实行值勤责任,主管副锅炉及其隶属体系、各种水泵、甲板机械、应急设备和各种管系。
俗称水头,在大副领导下,详细担任木匠和水手作业;做好锚、缆、装卸设备的保护修理作业;带领水手做好油漆、帆缆、高空、舷外、起重、操舵及其他船艺作业。
俗称机头,是船只轮机部的一般船员,在大管轮的直接领导下,担任组织、组织机工值勤以及机、炉、泵舱等处的清洁和日常保护保养作业。
实行木匠及有关航次修理和保养作业;担任起锚机的操作和保养作业;担任淡水舱、压载舱及植物油舱的丈量及保护作业。
大致可分两类,常见的是持有机工证的机舱铜匠,由大管轮领导,在大管轮组织下担任机舱设备的修理作业;另一类比较罕见,是持有水手证的铜匠,由大副领导担任甲板以上设备修理保养等作业,这种多见于一些比较老旧的船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