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如皋海事执法人员在对到港干货船“振兴****”轮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轮载重线标志勘划位置疑是被人为“篡改”。船舶检验证书显示,该船A级航区核定干舷应为610mm,而 结合实际勘画载重线标识量得的A级航区干舷为450mm,两者相差160mm,
。换言之:若该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被查处,该船每航次可以“合法超载”少数货物。这既会大幅度的增加本船安全风险隐患,同时也会对其他同类船舶形成不合理竞争。
在确凿证据面前,船主承认了未按规定堪划载重线标志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后续接受了行政处罚。
船舶载重线标志是指,为标明船舶载重线位置,用以检查装载状态使之不小于已核定的最小干舷,按载重线公约或规范所规定的式样勘绘于船中两舷的标志。
勘划位置及颜色也有明确的规定,即:甲板线、载重线标志和载重线应永久地、明显地勘划在船中两舷。对于甲板线、载重线标志和载重线的圆环、线段与字母,当船舷为暗色底时,应漆成白色和黄色;当船舷为浅色底时,应漆成黑色。
甲板线mm的水平线,该线勘划于船中的左、右舷,其上边缘一般应经过干舷甲板的上表面向外延伸与船壳板外表面的交点。如按此勘划有困难,甲板线也可勘划在船中每舷的某一适当位置,但应对干舷作相应的修正,并在船舶载重线证书中标明。
国内航行海船载重线标志系由一圆环和一水平线相交组成,其圆环的中心在船中处,水平线上边缘通过圆环中心。圆环的中心至甲板线上边缘的垂直距离为夏季干舷。该水平线的下半圆部分与标志均为一色。在载重线圆环两侧加绘字母CS,代表由中国船级社勘划载重线。若不是,则用ZC代替CS。字母高115mm、宽75mm。
内河船舶载重线标志系由一圆环、与圆环相交的一条水平线和圆环两侧的字母组成。
国内航行海船载重线系船舶按其航行区域和季节而定的载重水线,分别以水平线段表示,勘划在载重线圆环前方。各载重线均以线段上边缘为准。
”的线段表示夏季淡水载重线。夏季淡水载重线和夏季载重线之间的差数,也是其他各载重线在淡水中装载的允许差额。
对于国内航行的船舶,还需要注意载重线换季的要求,按照其航行区域和季节划分的规定如下:
船舶稳性是保证船舶安全的一项重要航行性能,当船舶更改载重线标志造成超载运输货物后,船舶重量、重心位置和浮力、浮心位置将发生明显的变化,进而影响船舶稳性。长久下来,船体承受的横向、纵向剪切力和剪力均超过规范数值,对船体强度将构成严重威胁。遇到风浪时,易引起甲板上浪,控速性能和回转性能变差;当船舶大舵角改变航向时,遇到不正常水流或者风向,致使船舶产生较大横倾角,若发生进水,船舶沉没速度极快。
。近年来,有些船主为了多装货,追求“多装一些、少跑一次”,铤而走险。长江内河许多航道,常年受淤泥积沙影响,更改载重线标志造成船舶超载后,吃水增加,极易发生船舶搁浅事故,不仅影响船舶自身的安全,也会影响船舶的货物交付期限,后续也会增加船舶维修的费用,加重经济负担。加之少数船员航行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即使遇到险情,周围船只也会救助,不会有太大问题而疏于防范。这一些因素都将大幅度提升船舶发生搁浅、沉没事故的可能,严重威胁船员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
。船舶未按规定标明载重线标志的,将由主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实施行政处罚。同时根据《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船舶故意隐匿、遮挡、涂改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等标识的,还将纳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即信用黑名单)。
2015年10月21日,内河货船“R”轮装载石块2800多吨,自山东莱州开往滨州,经调查,“R”轮本航次在莱州装载砂石料2800多吨(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载明船舶参考载货量2600吨),离港时的吃水约为3.8米(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载明船舶满载吃水3.6米),涉嫌超载航行,另外该轮从事内河船涉海运输活动,航行途中,船舶遭遇大风,甲板上浪严重,由于缺少舱盖,并未进行封舱,导致货舱大量进水,储备浮力和稳性不足,最终沉没。
海事部门提醒船员朋友,载重线位置勘划不正确容易导致船舶超载运输等,严重威胁船舶和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害性后果显而易见。南通海事局将加大力度广泛开展安全普法宣传,并对相关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