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印发了《我国籍船只和海上设备等效革除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于2007年发布的《我国籍船只等效、革除处理暂行规则》(海船检〔2007〕356号)规则了船只等效革除的处理准则、程序和处理时限等要求,为规范船只等效、革除作业,促进新技能、新配备在船运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船只等效革除作业面对一些新的局势。一是海洋经济欣欣向荣,船只和海洋工程配备新船型、新技能、新资料发展迅速,对等效革除作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水上安全处理形式快速推进向事前防备理念转型,需加强准则制作。三是同类型惯例等效革除事项多,作业形式和技能评价要求日臻成熟,现已具有构建高效、快捷的新式作业流程的条件。
本次修订优化了等效革除作业程序,细化具体作业要求,一致处理规范,清晰各方责任,构成闭环处理。
《规则》包含总则、一般规则、等效革除的提出、技能计划的编制、技能计划的承认、监督与责任、附则,合计7章33条。首要修订内容包含:
依据海事处理安排等效革除监督处理责任,添加海上设备的相关处理要求,合适运用的规模还包含渔业船只,不适用于军用船只和体育运动船只。
我国海事局安排拟定并发布施行常见等效革除事项清单以及施行攻略。直属海事局担任船只常见等效革除事项的监督处理作业,其他等效革除事项由我国海事局担任。新建或严重改建船只、现有船只的常见等效革除事项别离报请船只拟制作地(改建地)、拟挂号地的直属海事局进行技能承认。未设置直属海事局的,应当向我国海事局或指定的直属海事局报送。
《规则》清晰了船只所有人或运营人向船只查验安排提交资料前,应选取适用的危险评价办法,拟定危险防控办法,编制证明陈述。担任现场查验或审图的船只查验安排对资料来初审,省级船只查验安排或被认可安排对等效革除事项技能评价后拟定等效、革除技能计划。海事处理安排出具承认定见并盯梢等效革除的执行,必要时展开现场核对。
《规则》细化了船只所有人或运营人提出需求时须提交的资料、省级船只查验安排或被认可安排提请海事处理安排技能承认时提交的资料。清晰了海事处理安排出具技能计划承认文件,船只查验安排按要求查验后签发(注)相关的证书文书。
《规则》添加了船只查验安排、直属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之间等效革除处理和证书签发(注)的信息通报机制,以及直属海事局等效革除实船核对和船只查验安排的贰言申述机制。
《规则》添加了船只和海上设备的所有人或运营人、船只查验安排、船只和海上设备、海事处理安排等各方责任责任,清晰责任鸿沟,推进等效革除作业完成闭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