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渔业捕捉答应处理规则》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有以下状况之一的,渔业捕捉答应证失效,发证机关应当予以刊出:(一)渔业捕捉答应证、渔业船只检验证书或许渔业船只国籍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连续的,发证机关将依法予以刊出;(二)渔船灭失、拆解或毁掉的,或许因渔船损毁且渔业捕捉答应证灭失的……渔业捕捉答应证刊出后12个月内未按规则从头处理的,视为主动抛弃,由渔业主管部门回收船网东西目标,更新改造渔船刊出捕捉答应证的在外。”的规则,我区苏姜渔10213、苏姜渔10275、苏姜渔10361、苏姜渔10414、苏姜渔10463、苏姜渔10679、苏姜渔10703渔业捕捉答应证有效期届满未依法连续,我区苏姜渔10697、苏姜渔11206渔业船只灭失,现拟将该9艘捕捉渔船的捕捉答应证依法予以刊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刻: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22日。请渔民大众相互对照,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联络,联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