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船员证书的补发换发问题因为证书类别不同和触及法规较多,再加上丢失、损坏、签注页满等具体状况复杂,因而,船员和单位证书申办人员在处理船员证书补发换发时,常常面对无法精确挑选请求方式、书写状况阐明和预备请求材料的问题。
第四期节目现已为船员朋友们概括总结了船员服务簿和船员证的补发换发有关问题,本期《考证风向标》首要介绍海船船员训练合格证的补换发相关事宜,节目已于甚高频62频道播出,以下是全程音频,如果您错过了直播可重复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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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首要针对训练合格证丢失和损坏的景象,换发首要针对训练合格证再有用和船员个人根底信息改变的状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训练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则:处理训练合格证再有用者,应当在训练合格证有用期截止日期前,向海事管理机构处理训练合格证再有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的《第一批便当船员服务清单》要求,海船船员训练合格证的再有用换证能够向任一有相关证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请求处理。
(一)完结个人隐私信息收集;(二)持有有用的健康证明;(三)完结相应证书常识更新和查核;(四)满意相应证书所需的海上服务资格和合格的任职体现。
自2020年4月4日起,持有有用期截止日期在2020年1月20日至9月30日之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训练合格证书》且受疫情影响的确不能正常参与训练、考试、体检的船员,训练合格证能够主动展期6个月。
持证人应从头收集个人隐私信息,所载船员个人身份信息改变的,还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身份证签发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待信息改变后再请求证书换发。